东莞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
一、办理时限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考试的办证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3月29日),到户籍所属地或工作单位所属地镇街财政分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办理申请
合格考生应登录“东莞财政网”或“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dgac.dg.gov.cn/)填写及自行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并向属地镇街财政分局网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7日)。(取证指导>>>)
三、所需资料:
- 前4项为必须携带的材料,后2项可按个人实际情况提供:
- 《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一份;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最高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即27mm×38mm)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 有在莞工作单位的,应在《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上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凭在莞居住证办理的,应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凭在莞大中专院校学生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若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已取得注册会计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现任会计类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