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2015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本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汉族考生总分16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14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必须一次同时合格,方可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现场出成绩,考生也可在考试后登陆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专题(http://www.xjcz.gov.cn/kjzy)查询成绩。
精彩课程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签约班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全程班】
零基础直达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全程班】
2018管理会计师考试初级班
推荐阅读
沪江财会订阅号
扫一扫,关注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