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2015年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15年第三次新疆博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10时起至11月7日24时止(北京时间),此次考试定于2015年12月1日开考。考生可于11月18日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名条件

自治区范围内凡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